2020-09-11
第一条 参加广州市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的须是新闻中心指派媒体的指派记者,各媒体指派记者需提前向广州市新闻中心提出申请,经广州市新闻中心批准,注册、备案后向指派媒体的指派记者统一核发采访IC卡。
第二条 IC卡只限本人在发布会期间使用,不得转让。指派记者若因工作变动不再参与中心发布会采访,须立即交回IC卡,办理注销手续;指派记者若更换,需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记者证向新闻中心提前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记者应密切留意广州市新闻中心官方网站提供的新闻发布会排期,及时在网上提交采访申请,并附采访拟提问题,经中心确认后参加发布会。
第四条 记者应按时出席发布会,在指定的位置进行采访和拍摄,不作出干扰发布会正常进行的行为,遵守会场纪律,服从会场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采访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 需要临时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新闻记者,凭本人记者证向新闻中心提前提出申请,由新闻中心发放临时IC卡,临时IC卡须在会后立即交回。
第六条 如遗失IC卡应立即告知新闻中心,申请补办。
第七条 出席广州市新闻中心新闻发布会的记者须仔细审核发言人名单及相关发布数据,及时向广州市新闻中心反馈发稿情况。
广州市新闻中心
200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