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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虚假新闻的关键靠制度化的新闻监管体系

防治虚假新闻的关键靠制度化的新闻监管体系

——从“前新闻人自爆造假”遭冷遇说开去

  2009年9月初,“前新闻人”朱某在其博客及网络论坛发表了题为《一个记者的忏悔:2年时间我闭门造车“采写”了80多篇“假新闻”!》的文章,自爆自己曾在七八年前的短短两年时间内,在北京、广东、湖北等地主流媒体上发表了80多篇假新闻,有不少还被中央级大报采用和转载。他曾被省级媒体评为优秀通讯员,并凭着这些完全闭门造车的新闻“业绩”,被某报社驻广东记者站录用为正式记者。朱某称,他无时不为曾经做过的这些错事感到后悔,他终于鼓起勇气自揭旧丑的目的,一是让内心得到忏悔,二是呼吁新闻单位加强新闻审查,杜绝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因为直到现在,仅在广州他所熟知的人中,就还有至少30多个与他过去一样,继续捏造着类似的“新闻”。随后,朱某又发表了《一个造假记者的良心的忏悔:我唯一对不起就是读者!》《造假记者:涉事媒体不敢面对……》等博文,并公布了一些他过去编造的虚假新闻稿件。

  由于长期关注新闻打假,笔者在事发后通过电子邮件对朱某进行了采访,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情况。

  对“自爆造假”的初衷,朱某回复称,他是在向有关主管机关“自我举报”却得不到任何反馈后,才决定采取这种“自杀式”自我揭丑的曝光方式,目的是想给新闻界(尤其是主管机关)以彻底鞭策,引起大家对虚假新闻泛滥成灾的重视。

  对笔者提出的“刊发相关报道的媒体是否做过核实工作,如果核实是否有难度”的问题,朱某回复称,当时在他稿件前署名的记者基本都没有做过起码的核实工作,“有一些署名的记者,根本我还不认识他们,可能他们听说过我的名字,当我发稿到报社公共收稿邮箱或传真时,他们谁先发现就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很多情况下都是这样的”;同时,朱某认为,新闻单位要想核实,根本不存在任何的难度,比如往相关单位打个电话就可以核实了。朱某的回答,可以在他公布的一些虚假新闻稿件中得到印证。正如有学者所分析的,“稍有点新闻学的ABC,稍有点工作责任心,对那些‘半真半假’的稿件,并不难甄别。比如,新闻稿件里没有准确的地名和人名,即便有也都是遮遮掩掩的,地点最多写到区县乡镇,再往下就仅写‘某村’、‘某街道’,写人大多是以‘王某’、‘小王’之类一晃而过——这难道正常吗?不说别的,单单凭这些疑点,就该发现其中的蹊跷,就该进一步核实,就该把住版面关,不让其见报。可是,那么多疑似假新闻就这么在层层‘把关人’眼皮底下蒙混过关,堂而皇之出现于报端。简直匪夷所思!”?

  对如何才能有效防止虚假新闻,朱某回复认为,“最关键还是新闻单位的态度。就像我这件事,新闻单位现在都不承认造假。他们现在说我是自我炒作,还联合一些媒体封杀这条在新闻界中的丑闻。这件事在网上成了一条‘新闻’,可在传统媒体中,大家都心照不宣,大家都在遮遮掩掩。有几个报社的记者对这条新闻很感兴趣,甚至认为这事不亚于新闻传媒界中的‘毒奶粉事件’。可是,稿件最终都被社领导给毙了。”

  新闻人自爆造假,这在我国新闻史上还是件新鲜事,笔者最初估计,此事应该会引起新闻界的一阵反思热潮,对我国防治虚假新闻带来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遗憾的是,此事却在新闻界遭到了冷遇。对此事的后续进展,朱某称,时至今日,不仅没有达到他本想引起大家对虚假新闻泛滥成灾的重视的目的(原先刊登过这些虚假新闻的所有媒体和有关主管机关,都没有就此发表任何公开意见),而且他还因此受到一些压力,除迫于压力删除了一些博文外,自己还再次“失业”。朱某认为,“涉事媒体、主管部门其实都想我自我揭丑之事快点冷下去,好让他们不必背负任何责任。我这次‘自杀式’曝光没起到任何作用,可以说是失败了”,这使得他对新闻界彻底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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